申請對象為本校本國籍大學部一年級在學學生,每名每學年補助新台幣 12 萬元,最多發給四個學年度(六年制學系,最多發給六個學年度),補助名額以陽明校區學生7名為原則。

• 申請及續領條件:
   o 家境清寒或家庭遭受重大變故者。
   o 前一學年平均學業成績GPA 2.43以上,且在校期間未受小過以上懲處。

• 繳交文件:
   o 「財團法人九昱昭瓔文教基金會獎助學金」申請表。
   o 自傳(請詳述家庭經濟狀況及申請原因等)。
   o 導師或其他師長推薦函。
   o 在學證明。
   o 全戶財政部國稅局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正本及家境清寒證明。
   o 家境遭逢重大變故或其他特殊境遇之佐證資料(無則免附)。

111學年度申請期至111年10月14日(五)下班前,歡迎有符合資格的同學至下列網址申請。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獎學金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