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稱:專案組員
二、 工作項目:
(一) 輔助陽明校區普通物理學實驗教學
(二) 協助醫工系所之行政相關業務
(三) 主管交辦事項
三、公告期間:自即日起至111年12月15日止
四、僱用期間:自奉核可後實際報到日起(至113年2月15日止或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回職復薪之前1日止)。
五、待遇:學士學歷至少34,000元/月起薪
(陽明校區)暫依原國立陽明大學專案工作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
六、 資格條件:
(一) 學歷:大學(專)以上畢業。
(二) 專長、相關證照或經歷:
理工學院相關科系畢業者,有教學經驗者尤佳
七、消極資格條件:
(一) 不得與本校校長或擬進用之單位主管等具配偶或三親等以內之血親、姻親關係。
(二) 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形:
1.有性侵害行為,或有情節重大之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
2.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非屬情節重大,經機關(構)議決1年至4年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
(三) 不具在學身分(在職專班除外)。
八、上班時間: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或需配合晚間及假日輪值等)
九、上班地點:(陽明校區)台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155號 實驗大樓三樓 A201室
十、 其他:
(一) 特別休假:依勞動基準法辦理。
(二) 試用期:先予試用3個月為原則,試用期滿經考核成績合格者,依規定進用;不合格者,停止進用。
十一、應徵方式: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並註明應徵職稱,於111年12月15日前Email 至(電子郵件:hyc@nycu.edu.tw)或郵寄至「112台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155號」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生物醫學工程學系 陳星宇先生收(郵寄以郵戳為憑)。
(一) 最高學(經)歷。
(二) 證照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
(三) 個人自傳、履歷表及有助甄選之相關文件。
※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十二、如經通知面試須切結確實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所訂不得聘任、任用、進用或運用之情事。
十三、洽詢: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陽明校區)(02)28267000轉(65171) (陳星宇先生)。
十四、 備註:
(一)正取1名,得備取至多2名。
(二)本次甄選結果如無適當人員,得予從缺。